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凯龙: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01-1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0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关于 2019 年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红星控股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标的为公司
A 股股票,发行规模为 43.594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截至目前,本期债券规模余额
41.094 亿元。
    本期债券已进入换股期,换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起调整为 10.59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关于 2021 年度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调整可交债换股价格及最大可换股数量暨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换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的约定:“在本期可交换债券存续期间,当标的股票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 90%时,发行人有权在
5 个交易日内决议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若发行人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之前作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换股价格向下修正,修正后的换股价格须不低于美凯龙股份的 IPO 发行价格
(考虑除权除息因素)。”
    由于公司 A 股股票价格已符合上述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约定,红星控
股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本期债券的换股价格由人民币 10.59
元/股向下修正为人民币 8.44 元/股,修正后的换股价格未低于经除权除息的美凯
龙 A 股 IPO 发行价格 8.434 元/股。本次换股价格的下修预计将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换股计划
    红星控股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发出了《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19 红 01EB”2023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提请本期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说明书>换股股数部分条款约定的议案》等议案。若
相关议案获得通过,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红星控股需履行的承诺的前提下,
本期债券投资者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最大可换股数
为 2.4822 亿股。
    2023 年 1 月 13 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
巴巴”)作为本期债券的唯一持有人出具了关于本期债券的《意向函》。根据该
《意向函》,在适用法律法规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阿里巴
巴有意向以人民币 8.44 元/股的价格行使换股权利,即通过换股方式取得公司
2.4822 亿股 A 股股票;如在换股前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换股价格及换股数量应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相应进行调整。


    四、对公司的影响、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目前,有关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尚未召开,相关议案尚待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