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3-28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同意高运先生根据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港源装饰”)章程规定,将其持有港源装饰 5%的股权按照原始出资金
额 2000 万元转让给港源装饰董事长兼总裁符剑平先生。公司及子公司放弃
优先受让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港源装饰 95%股权不变。
因受让方符剑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
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港源装饰管理层分工的调整,结合港源装饰《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然人
股东高运先生将其持有港源装饰 5%股权按照原始出资金额 2000 万元转让给港源装
饰董事长兼总裁符剑平先生。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河创展”或“子公司”)决定放弃优先权。因符剑平为公司副总经理,该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仍合计持有港源装饰
95%股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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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
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受让方符剑
平为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放弃港源装饰优先购买权事宜构
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高运(转让方):男,中国国籍,证件号:3701041975****,住所:山东省
章丘市双山街道办事处**,现担任公司董事。
2、符剑平(受让方):男,中国国籍,证件号:1310821982****,住所:湖南
省沅陵县麻溪铺镇**,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港源装饰董事长兼总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名称: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开发区大东流 295 号
法定代表人:符剑平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7 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装饰材料的研制、生产;生产、加工
建筑幕墙、金属门窗产品、木器产品;建筑装饰与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咨询;销售
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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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标的目前的股东及持股情况:
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75 26.25
北京江河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625 68.75
高运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3、交易标的目前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金 额
项 目
2016.1.1-12.31 2017.1.1-12.31
营业收入 369,213.13 274,289.60
净利润 13,063.83 -13,590.77
净资产 146,478.84 132,036.15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港源装饰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港源装饰《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因个人原因出让股权的,转让价
格由交易双方按照不高于公司初始自然人股东原始出资额 8 倍的原则协商确定”。自
然人股东高运将其持有港源装饰 5%股权按照原始出资金额 2000 万元转让给港源装
饰董事长兼总裁符剑平。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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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转让的的总价款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符剑平受让高运持有港源装饰 5%股权,受让价格为 2000 万元;根据协议约
定,协议签署后 10 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 10%,协议签署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
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 90%转让价款于协议签署日 6 个月内支付完毕。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仍合计持有港源装饰 95%股权。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港源装饰 95%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对本公司正常经营及财
务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放弃优先受
让控股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放弃优先
受让港源装饰 5%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
行,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股份转让前后,公司及子公
司持有港源装饰 95%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亦不会对
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八、类别相关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该类别相关
的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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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河集团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河集团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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