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15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5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4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3日通过专
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盘活公司账面资产,加速资金周转,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
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内分期择机开展,各期专项计划规模及发行方案具体以各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为
准,期限预计不超过两年。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同
意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临 2018-054 号《江河集
团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