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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7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26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
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意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 10 元,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回购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临 2018-062 号《江河集团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
司股份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