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关于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2020-10-30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拓宽融
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申请发行
2 亿元人民币债权融资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在保持合理的有息负债
水平的基础上,在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人民币 2 亿元。
2、发行期限:3 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
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偿
还借款。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批准的注
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主承销商: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还款来源:公司及其子公司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
次发行的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办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
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
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参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
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