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0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3 月 29 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通
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宇女士召集并
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和 2021 年工作计划做了报告。监事会能够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
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
督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该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会计师事
务所。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的
财务真实情况,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同意公司本次核
销应收款 233,707,796.64 元,由于本次核销应收款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
且公司在此前均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上述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当期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