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3-2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委员会成员在2022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
责,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的财务审计,指导公司内控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执行内部
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百兴先生、朱青先生和董事许兴利
先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1/2以上且三名委员皆为会
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
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积极
对会议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通过了全部议题,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题
2022年审计委员会 关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1 2022年1月10日
第一次会议 的安排与交流
2022年审计委员会
2 2022年1月18日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相关情况汇报
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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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审计委员会 3.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2022年3月16日
第三次会议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及工作计划
2022年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2022年4月18日
第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外出售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
2022年审计委员会
5 2022年7月27日 协议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3.关于公司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半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 2022年10月25日
第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
督评价,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具有承办相关
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对公司业务和状况熟悉,具有较高
的执业水准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能保持应有的专业性和职业谨慎性,在为公司进行
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新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认真履行双方
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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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认真
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审计各季度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也在强化内部审计管理,
加强审计力量,内部审计体系建设也在逐步完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与服务质量确定,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2021
年度审计费为28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
情况相符。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审计计划的实施,
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证监会、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
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及内部监督等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进行,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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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及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充分有效
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等对公司年
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讨论,并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重点关注公司年报审计进展情况,与年审会
计师充分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方法、重点审计领域等,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
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积极配合,提高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以便能顺利完成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
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
作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
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不断加强对公司内部审
计的指导、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等相关工作,持续关注监管机构颁布的新法规、新
规则并积极学习,不断发挥专业能力,积极建言献策,完善公司内控建设,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成员:李百兴 朱青 许兴利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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