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免: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旅游集团中
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下属公司与中免日上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协议》之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制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实现公司线上业务的统一
规划、统一运营,有利于提高市场化管理水平,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润钢
王 斌
刘 燕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