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
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过审慎、
认真的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自发行上市以来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
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企文 杨 翰 陆 皓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