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亚星锚链: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20-04-28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通知(即财会(2019)21 号),
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
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
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此解释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
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
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
    5、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修订通知》,公司
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
发表说明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
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