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20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前
知晓并对相关全部议案进行了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有关议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
订汇编》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相关议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林毓铭、柳絮、林泽军、林斌
2017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