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4-18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及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有关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
属合理、必要,所发生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
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体现了市
场定价的原则。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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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四、《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
定,已建立和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 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
议案。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广东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广东金
版出版物资有限公司和广东金印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业务
正常开展,保障其经营目标顺利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此项银行授信额度担保。
六、《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七、《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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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
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林毓铭、柳絮、林泽军、林斌
2018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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