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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传媒: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11-1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传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98,895.13 万元,根据《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于
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连锁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数字化印刷系统项目、跨网络
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化系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作为南方传媒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审慎的原则对南方传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87
号文《关于核准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南方出
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9,1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1,036,583,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人民币 47,631,7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88,951,300.00 元,上述资金
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瑞华验字【2016】01460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五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6-010。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数字化印
刷系统项目”均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8 年 6 月 27 日 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以上“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数字化
印刷系统项目”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其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资金全部
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目前,公司已办理了以上两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                        26,000.00                 18,481.20
连锁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20,750.00                  2,334.18
数字化印刷系统项目                          10,650.00                  7,253.02
跨网络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项目              20,680.00
信息化系统项目                              10,894.00                  2,231.83
补充流动资金                                 9,921.13                  9,921.13
                           总计             98,895.13                 40,221.37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 1.6 亿元、3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截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已归还了 1.6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南
方传媒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7)。
       目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万元)

 1       连锁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15,000

 2       跨网络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项目                        1.5,000

                         总计                                   30,000



       四、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为
人民币 1.6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本次提交董
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
设需要使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五、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批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
过。
    六、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南方传媒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方传媒本次使用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亦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南方传媒本次使用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