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9-04-30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及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与广弘资产及其子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与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
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毓铭、林泽军、林斌
2019 年 4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