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 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公司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本次出售金融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授权管理层出售金融资产事项。 独立董事:林毓铭、林泽军、林斌 2019 年 10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