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我们对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与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毓铭、林泽军、林斌 2020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