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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传媒:南方传媒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601900          证券简称:南方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租金约 1.45 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罚金等暂合计约

3.54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021 年 12 月 27 日,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原告”)因与广东天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租赁合同

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起诉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受理时间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三)管辖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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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君铁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72 号 11 楼

   被告:广东天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广东白天鹅文化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崇雁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北码头 28 号之三 103 房(仅限办公用途)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及其理由

   (一)事实和理由

   原告将2014年1月《广东数字出版中心整体出租项目谈判方案》交给被告。

经招商,确定被告为承租人。2014年8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署了《广东数字出

版中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原告与被告签订《广东数字出

版中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2020年11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广东数字出

版中心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2014年8月26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关于广东

数字出版中心物业交付的通知》,被告授权代表刘庆贤签收通知。被告向原告送

达《授权委托书》授权刘庆贤作为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根据《合同》第十二条的

约定,原告已于2014年9月15日前向被告完成场地交付。但截至2021年12月15

日,被告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原告足额支付租金。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2014年8月25日签署的《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

同》和2020年11月23日签署的《〈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在

2021年11月2日解除;(2021年11月1日至2034年8月1日,合同未到期部分应付租

金合共527,795,087.25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44,503,364.56元租金和违约赔偿金(2020年8

月20日前,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赔偿金;2020年8月2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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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利率四倍主张违约赔偿金,暂计至2021年12月15日,被告应付的违约赔偿金

是 113,385,694.48 元 ; 被 告 应 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起 , 按 照 拖 欠 租 金

144,503,364.56元为基数,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向原告支付违约赔偿

金,直到清偿全部拖欠租金和违约赔偿金);

    3、请求判令被告将租赁场地(含实际使用的场地)全部交回给原告;

    4、请求判令租赁物内的所有不动产均归原告所有,被告不得拆除任何装修

物,不得拆除或破坏店铺内的固定装修;

    5、请求判令被告将所有原告在店铺内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在正常使用的

情况下交回给原告,并保证所有特种设备处在年检有效期内;

    6、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补缴免租期租金28,541,336.29元,并自2021年12月

2日起向原告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以28,541,336.29元为本金,本次起诉原告主张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付)直到清偿全部欠款;

    7、请求判令被告从2021年12月2日开始,按照合同约定租金和管理费用标准

的200%向原告缴交占用期租金及管理费,直至被告迁出租赁场地;

    8、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赔偿金29,236,144.82元;

    9、请求判令租赁保证金1,600万元归原告所有;

    10、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保证金400万元,并且400万元保证金归原

告所有;

    1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支付租赁保证金的违约金3,694,531.51

元;

    1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开业罚金14,328,574.74元;

    1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诉讼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

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

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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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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