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南方传媒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3-18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及
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发行公司债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发行公司债资金,公司
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拟回购金额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可行性。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促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四)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
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林毓铭、林斌、蒋冬菊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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