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南方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22-04-07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前,
收到了公司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签订发行股份收购股权意向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
研究,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签署《广东广
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意向书》,拟
实施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优化发行渠道,整合省内发行资源,提高公司主营
业务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积极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冬菊、辛宇、何云
2022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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