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0-03-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浙商银行在 2019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9〕
1846 号文《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浙商
银行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50,00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59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9,056,93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37,943,067 元(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6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浙商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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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9 年 8 月,保荐机构与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浙商银行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
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即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余额)的 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
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复印专户资料,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
有关资料。截至专户存储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前,《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3310008080120100100248 1,243,794.31 -
中心
合计 1,243,794.31 -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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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43,794.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3,79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3,79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4)=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变更(如有) (2) 效益 效益
=(2)-(1) (2)/(1) 期 化
充实核心一级
资本,提高资本 无 1,243,794.31 1,243,794.31 1,243,794.31 1,243,794.31 1,243,794.31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充足率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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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度,浙商银行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
等情况
2019 年度,浙商银行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等情况。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浙商银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浙商银行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充实核心一级资本,
提高资本充足率,无结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问题
2019 年度,浙商银行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商银行关于 2019 年度的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1016 号)。
报告认为,浙商银行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9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 年修订)编制,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商银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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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
2019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
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商银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浙商银行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浙商银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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