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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3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
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
业管治守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
立自主决策,努力推动和完善本行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
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共有独立董事 7 名,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除所获年度酬金以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
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

                                                  —1—
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独立董事简
历如下:
    童本立,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教授、高
级会计师。童先生曾任浙江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浙江财经
学院(现浙江财经大学)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浙江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长乔旅游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袁放,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科、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袁先生曾任浙江银行学校(现浙江省金融职业学院)副校长,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金融管理处副处长,浙江省证券交
易中心副总经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浙江产权
交易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光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省
证券与上市公司研究会会长。现任温州民商银行独立非执行
董事,浙江钱塘江金研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戴德明,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戴
先生长期并至今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任教,历任讲师、副
教授、教授。曾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非

—2—
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
司、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廖柏伟,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廖
先生长期并至今于香港中文大学任教,历任香港中文大学讲
师、高级讲师、教授、讲座教授,期间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副
校长。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所长,恒隆
地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香港中文大学刘佐德全
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教授,香港金融管理局辖下香港货币及
金融研究中心董事,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恒隆集团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理事。廖先生于
1999 年获授勋香港银紫荆星章,并于 2006 年获委任为香港
太平绅士。
    郑金都,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
资格。郑先生曾任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律系讲师,浙
江国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
任、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浙
江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会长,
浙江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杭州市三门商会会长,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

                                                 —3—
限公司、杭州申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墙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志方,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学,高级经济师。周
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山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江山
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主任、储蓄部主
任、副行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主
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
长、党委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兼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
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上海分局局
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资深专家(正行级),期间担
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第三巡视组组长。
    王国才,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学,高级经济师。王
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玉环支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银
行温岭支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副行长、行长,中
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专家。
    二、独立董事 2019 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
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决策事项进行审议。2019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2次,审议通过15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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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19次,审议通过71项
         议案。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独立       股东                                       风险与关    提名与     消费者权    普惠金融
                       董事会     战略委       审计委
  董事       大会                                       联交易控    薪酬委     益保护委    发展委员
                                   员会        员会
                                                        制委员会     员会        员会           会
 童本立       2/2       9/10         -          2/3        -          2/2          -             -
  袁放        2/2       9/10         -           -        9/10         -          2/2            -
 戴德明       2/2       9/10         -          3/3        -           -           -             -
 廖柏伟       1/2       8/10        1/1          -         -           -           -            1/1
 郑金都       1/2       9/10        1/1          -         -          2/2          -            1/1
 周志方       2/2       9/10         -           -       10/10        2/2         2/2            -
 王国才       2/2       10/10        -           -        9/10         -          2/2            -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度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 年度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作为 1 次股东大会计数。

            (二)独立董事参加本行调研以及培训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
         之外,结合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职责,积极关注本行发展情
         况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主动强化与其他董事、监事会成员、
         高级管理层成员以及股东、监管机构的沟通,通过开展座谈
         以及现场调研等方式,现场考察本行经营管理状况,2019年
         共开展分行调研6次,对总行金融科技专项调研1次,对本行
         经营发展、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为了不断更新知识及信息储备,提升履职能力,独立董
                                                                                        —5—
事及时跟进监管政策的变化,认真参加涉及公司治理、信息
披露等方面的培训。
   (三)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为配合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本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回应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包
括协助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座谈,安排相关培训,并及时提
供履职信息和参阅材料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
有关规定审议确认关联方,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
易报告,敦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对外担保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属于本行的正常业务之一。本行高度重
视对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
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
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中披露的用
途使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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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度薪酬方案、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奖
惩办法(草案)等,确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独立
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
与本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
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
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行2019年度境内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事务所为本行2019年度境外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9年本行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
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标准和比例
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
股东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7—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各项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履行年报
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
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年,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独立
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核了《浙商银行2018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
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和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
    2019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主要审议通过了
工作报告、业务经营计划、利润分配、财务报告、A股IPO发
行方案、平台化服务战略等议案。
    2019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主要审议通过了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
业务经营计划、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9项议案。战略委
员会就年度财务决算、绿色金融工作开展、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8—
    2019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与外部审计师召
开3次单独沟通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本行定期报告、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4项议案。审
计委员会就内外部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
见或建议。
    2019年,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0次,
主要审议通过了全面风险管理情况、2018年风险偏好执行情
况报告及2019年风险偏好建议、2019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2018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2018年度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
况、2018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部分
客户关联方授信方案等38项议案。同时,对部分分行开展了
以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信用风险管理为重点的风险管
理专项调研。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本行全面风险管
理体系建设、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或建
议。
    2019年,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主要审议
通过了薪酬管理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奖惩
办法等7项议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优化薪酬激励机制等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主要
审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2项议案。
    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主要审

                                               —9—
议通过了《浙商银行2019年普惠金融工作计划》。
    四、综合评价
    综上,2019年度本行独立董事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本
行的各项业务发展及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有效提升了
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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