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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五届董
事会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 15
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 12 名,其中黄志明董事、韦东良董
事、胡天高董事、戴德明独立董事、廖柏伟独立董事以电话形式参会。郑金都
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童本立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
表决。高勤红董事参加会议、楼婷董事以电话形式参加会议,但因提名股东股
权质押的原因,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会议由沈仁康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设立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二、通过《关于浙商银行2021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姜戎职务聘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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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姜戎为浙商银行首席审计官的提
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姜戎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同意聘任姜戎为浙商银行首席审计官。

   姜戎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四、通过《关于浙商银行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本公司本次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本公司将在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按照下列条款及条件发行减
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2、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以及《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相关规定,
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3、发行地点和方式: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批次或一次性在境内市场发
行;

   4、债券期限:与本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5、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
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单独或者共同按照相关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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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具体办理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具体发行条款、实际发行金额、发
行批次、发行时机、最终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对象等,办理债券登记托管,申
请债券上市流通,进行与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相关的谈判,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等;

   2、在相关监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条款;根
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3、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必要的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法
律顾问或其他专业人士等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三)存续期间相关授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
书单独或者共同,在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
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项(若涉及取消
部分或全部利息,则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召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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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姜戎先生简历

    姜戎,男,1969 年 12 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中共
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职称。2015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审计部总
经理。姜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自 1992 年 7 月到 1997 年 2 月,历任机电
部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财务处干部、处长助理、副处长;自 1997 年 2 月至
2012 年 9 月,历任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审计五处干部,商贸审计处干部、主任科
员、处长助理,金融审计处副处长,金融审计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金融
审计一处处长、党支部书记,资源环保审计处处长、党支部书记;自 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历任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审计责任人;
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
审计部总经理,期间于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本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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