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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银行: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 2 号蝶来望湖宾馆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总人数(人)                                6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9

      H 股股东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852,329,46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300,080,466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552,249,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876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8.8537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5.02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沈仁康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5 人,其中 4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

             2、 本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8 人;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龙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潘建华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99,203,566        99.9894   876,700       0.0106    200          0.0000

    H股           2,552,249,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0,851,452,566        99.9919   876,700       0.0081    20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浙商银行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96,990,666     99.9628     3,089,500       0.0372        300        0.0000

    H股         2,552,249,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0,849,239,666       99.9715     3,089,500       0.0285        30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本公司 H 股股份过
      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等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计票。

            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斌、吴冰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
      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