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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07  

                        CZBANKO浙商根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目录


1、会议议程......................................................... 1
2、会议须知......................................................... 2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4
 (1)关于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
 (2)关于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
 的议案 ........................................................... 11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14点30分

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长寿路6号杭州城中香格里拉大酒店

召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各项议案

    (一)关于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
监事的议案

五、统计出席会议股东的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对议案投票表决并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八、股东发言

九、宣布会议结束




                                     1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股东(或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2、股东(或代理人)发言环节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股东(或代理人)
发言或提问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3分钟。

    3、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的发言。在进行会议表决时,股东(或代理人)不进行发言。股东(或代理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
代理人)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

    4、本次会议同时为A股股东设置了现场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表决,并
在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明确载明了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时间和表决程序。A股股
东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逐项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将
与网络表决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6、根据本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参
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7、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
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8、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发给表决票。在

                                  2
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9、本次会议未接到临时提案,会议将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经有关股东和董事会推荐,本行第六届董事会
由 19 名董事组成,本次换届时暂产生 16 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 4 名,股东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6 名,组成情况如下:
    执行董事(4 名)
    沈仁康、张荣森、马红、陈海强。
    股东董事(6 名)
    侯兴钏、任志祥、高勤红、胡天高、朱玮明、庄粤珉。
    独立董事(6 名)
    郑金都、周志方、王国才、汪炜、许永斌、关品方。
    根据监管部门和本行的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对上述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审,认为上述董事人选具备担任本行董事
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第五届董事
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经审议同意提名上述人选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应
结束。尚未取得任职资格的新任董事,在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
在新任独立董事获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前,原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
    本项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以普
通决议方式经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附件: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15 日




                                      4
附件
                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
    沈仁康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
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沈先生曾任浙江省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
书记、代县长、县长;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
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
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沈仁康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70,000 股,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荣森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兼北京分
行党委书记。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张先生曾任广发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行
长、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筹建负责人、党
委书记、行长,江苏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兼北
京分行行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张荣森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438,000 股,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红女士,1972 年 4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任。硕士学
位。马女士曾任青岛警备区后勤部卫生科副科长;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后勤部
卫生科副科长、科长;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调研员;浙江省委组织部公
务员管理处副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处长、
一级调研员。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马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5
    陈海强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杭州分行
党委书记。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主任
科员;招商银行宁波北仑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宁波北仑支行行长、宁波
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
行行长助理兼杭州分行行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陈海强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257,000 股,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股东董事候选人
    侯兴钏先生,1976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师。侯先生曾任浙江省地
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干部、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金华市
地方税务局江北分局副局长(挂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计划
财务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挂职);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事业单位管理六级;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现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侯兴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志祥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高
级经济师。任先生曾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高级主管;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
理与法律部主任经济师、副主任、主任。现任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任志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6
    高勤红女士,1963 年 7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研究生、高级经
济师。高女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分行会计、信贷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
分行会计、信贷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信贷科科长、科
级稽核员与武林支行副行长;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顾问。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高勤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天高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EMBA、高级经济
师。胡先生曾任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副行长。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
深副总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洛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
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胡天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玮明先生,1969 年 3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朱
先生曾任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主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
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
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金融与资产管理部副主任、主任、金融事务部主任。现任
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浙江浙港商贸有限公司、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董事长;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朱玮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7
    庄粤珉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庄先生曾任华夏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业务主管;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南
方证券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南业务总
部总经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复星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庄粤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
    郑金都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
一级律师资格。郑先生曾任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国强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申昊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
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浙江省律师
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杭州市三门商会会
长;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墙煌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郑金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志方先生,1956 年 12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学、高级
经济师。周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山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副股
长;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主任、储蓄部主任、副行长、党组成员、纪检
组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江西
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广东省
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




                                   8
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上海分局局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资深专家(正行级),
期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第三巡视组组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周志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国才先生,1956 年 11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学、高级
经济师。王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玉环支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
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专家。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王国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炜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
教授。汪先生长期并至今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执行院
长;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
长;浙江省金融研究院院长;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浙江玉皇山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和杭州云庭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温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杭州港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汪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永斌先生,1962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许
先生长期并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曾任杭州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
授,系副主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浙
江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会计
学会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商中拓


                                   9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许永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关品方先生,1951 年 2 月出生。博士、澳洲注册会计师。关先生曾任花旗
银行香港区航舶部副总裁;联合技术公司亚太区电梯部副总裁;兴科融资集团董
事总经理;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教授;香港大学浙江科学
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现任香港经济学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
城智库首席顾问;珠海创科引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裁;桥悦(上海)物联网科
技有限公司副主席;香港国际经贸合作协会董事兼教育培训委员会主席。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关品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经有关股东和监事会推荐,本行第六届监事会
由 12 名监事组成,本次换届暂产生 10 名监事。其中,股东监事 1 名,职工监事
5 名,外部监事 4 名。
    股东监事候选人 1 名:潘建华。
    外部监事候选人 4 名:程惠芳、张范全、宋清华、陈三联。
    根据监管部门和本行的有关规定,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上
述监事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审,认为上述监事人选具备担任本行监事所需要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同意提名上述人选
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监
事会选举产生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应结束。
    5 名职工监事已由本行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
工监事任期与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的任期相同。
    本项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以普通决议方式
经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附件: 浙商银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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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浙商银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
    潘建华先生,1966 年 5 月生,大学学历。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潘先生曾任绍兴市绍兴县陶里中学、齐贤镇中学教师,绍兴县大和中学校团支部
书记、齐贤区化学教研大组长,绍兴县马鞍镇中学教导主任、副校长,绍兴县马
鞍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安昌镇中学、齐贤镇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绍兴县安
昌镇教管办主任、教育党总支书记,绍兴市绍兴县平水镇副城建管委办公室副主
任,绍兴市绍兴县平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绍兴市绍兴县安昌镇党委副书记;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绍兴市柯桥区会展业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主
任,柯桥区会展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党工委委员。现
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潘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外部监事候选人
    程惠芳女士,1953 年 9 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程女士曾任浙江化工学院及浙江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
讲师、副教授,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
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院长、浙江省金融工程学会理事长,兼任中国轻纺
城集团独立董事、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优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程惠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范全先生,1960 年 10 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张先生曾任中国
农业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卡部副主任,资金组织处、储蓄处副处长,市场开发部副
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资金财务处处长、深圳办事处党委委


                                   12
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深圳长城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省分公司(原杭州办事
处)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长城国富置
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张范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清华先生,1965 年 9 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类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宋先生曾先后在加拿大圣玛丽大学、美国罗德岛大学、
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访学,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院长。现兼任重庆农村
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宋清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三联先生,1964 年 11 月生,硕士研究生。陈先生曾任浙江省司法厅律师
管理处干部、《律师与法制》杂志社副主编、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现任浙江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政府参事、特约研
究员,省政协委员、智库专家,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等。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期,陈三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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