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2022-03-3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
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
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对横店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事前认可

    1、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
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同意将《关于本行对横店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关于公司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事前认可

    1、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
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同意将《关于本行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提

                                  1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金都、周志方、

                               王国才、汪炜、许永斌

                                     2022年3月28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