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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和《国际会计准则第 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规定,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以
下合称“本集团”)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本公司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内部数据和风险计量
技术完善优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而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披露事项
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集团的影响

    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内部数据和风险计量技术完善,本集团对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模型进行了优化。遵循会计准则精神,此次变更旨在强化信用风险
区分度,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精细化程度。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本集团
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 2.75 亿元,增加本集团税前利润人民币 2.75 亿元。本集
团 2021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 248.31 亿元,同比增长 23.13%。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对本集团当期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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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国际会计准则第 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规定,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本集团
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也可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刊登的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认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最新外部及内部可观测数据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模型进行进一步优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国际会计准则第 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符合本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所载资料
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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