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傅廷美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 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提名傅廷美 先生为浙商银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金都、周志方、 王国才、汪炜、许永斌 2022年5月13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