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8-3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办法(2022年版)》的独立意
见
《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办法(2022年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浙
商银行的年度经营目标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分管工作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往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方式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往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方式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薪酬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郑金都、周志方、
王国才、汪炜、许永斌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