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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银行保险机
构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
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
独立自主决策,努力推动和完善本行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
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许
永斌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98 号)。根据有
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许永斌的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鉴于许永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获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童本立独立董
事、戴德明独立董事和廖柏伟独立董事不再继续履职。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郑金都独立董事在本行任期已满 6
年。2022 年 6 月 27 日,本行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傅廷美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1—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由于傅廷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郑金都独立董
事在本行继续履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任独立董事共有 7 名,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
担任。除所获年度酬金以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
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
职务,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任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郑金都,本行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资格。
郑先生曾任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国强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
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理
事会副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会长,浙江省法
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杭州市三门商会会长,杭州联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志方,本行独立董事。大学,高级经济师。周先生曾
任中国人民银行江山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副
股长,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主任、储蓄部主任、副

                                                    —2—
行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
作)、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广
东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
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上海分局局长,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资深专家(正行级),期间担任中
国工商银行总行第三巡视组组长。
    王国才,本行独立董事。大学,高级经济师。王先生曾
任中国工商银行玉环支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温岭
支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
银行浙江省分行专家。
    汪炜,本行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汪先生长期
并至今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浙江大
学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浙江
大学金融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
会长,浙江省金融研究院院长,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众望布艺
股份有限公司和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许永斌,本行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博士
生导师。许先生长期并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曾任杭州
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浙江工商大

                                                 —3—
       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审
       计学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
       会副会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商中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决策事项进行审议。
           2022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年度股东大会、A股
       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各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
       审议通过2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审议通过72项议
       案;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6次,审议通过68项议案。
       独立董事(含三位在2022年度内不再继续履职的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独立      股东                              风险与关   提名与      消费者权    普惠金融
                 董事会   战略委   审计委
董事      大会                              联交易控   薪酬委      益保护委    发展委员
                           员会    员会
                                            制委员会    员会         员会           会
郑金都     5/5   14/14      -        -       10/10       -           2/3            -
周志方     5/5   14/14      -        -       10/10      6/6          3/3            -
王国才     5/5   14/14      -        -       10/10       -           3/3            -

                                                                            —4—
 汪    炜      4/5        13/14        -        4/4          -          6/6          -           -
 许永斌        5/5        12/12        -        4/4          -          5/5          -           -
 童本立          -         2/2         -         -           -           -           -           -
 戴德明          -         2/2         -         -           -           -           -           -
 廖柏伟          -         2/2         -         -           -           -           -           -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线上形式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均在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二)独立董事参加本行调研以及培训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
         之外,结合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职责,积极关注本行发展情
         况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主动强化与其他董事、监事会成员、
         高级管理层成员以及股东、监管机构的沟通,通过开展座谈
         以及现场调研等方式,现场考察本行经营管理状况。2022年,
         董事会组织部分股东董事和独立董事赴成都分行、凉山分行
         进行调研,对本行经营发展、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
         意见。
               为了不断更新知识及信息储备,提升履职能力,独立董
         事及时跟进监管政策的变化,认真参加监管机构和本行组织
         的专题培训。2022年4月1日,周志方独立董事参加本行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9月13日-25日期间,郑金都、周志
         方、王国才、汪炜、许永斌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
         年第四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5—
    为配合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本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回应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包
括协助开展专题调研、参加经营形势分析会议、安排相关培
训并及时提供履职信息和参阅材料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
有关规定审议确认关联方,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
易报告,敦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对外担保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属于本行的正常业务之一。本行高度重
视对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
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
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中披露的用
途使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审查董事人选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办法(2022
年版)、核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本行高管层

                                               —6—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等议案。独立董事对于本行高
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行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负责国内准则审计事项)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国际准则审计事项)为本公司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
构并为本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
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
立董事认为本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本行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
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标准和比例
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
股东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7—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各项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
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
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独立
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了本行2021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和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
    2022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4次,主要审议通过了
各类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报告等72项议案。
    2022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主要审议通过了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业务经营计划、2021年度绿色金融
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本行2022-2026年度资本规划等6项议案。
战略委员会就上述各项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主要审议通过了本
行定期报告、会计估计变更披露事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8—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13项议案,并听取报告1次、召开审计工
作预沟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外部
审计工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
或建议。
    2022年,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0次,
主要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2021年度
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及2022年度风险偏好建议方案、2021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关联方授
信方案等30项议案,并听取报告2次。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就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2022年,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主要审议通
过了董事任职资格、履职评价结果、各项薪酬方案、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高管职务聘任等13项议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就董事会成员提名、优化薪酬机制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
见或建议。
    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主要审
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5项议案,
并通报了相关事项,听取了相关报告。
    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主要审议
通过了本行2022年普惠小微金融工作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9—
    综上,2022年度本行独立董事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本
行的各项业务发展及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有效提升了
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3月27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