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0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19 年 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
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产能置换指标转让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列入化解产能矿井的杨村煤矿 500 万吨产能
中的 125 万吨分别置换给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煤集团”)控股企业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
工有限公司,具体如下表:
交易指标 交易金额
序号 指标出让方 指标受让方
(万吨) (万元)
1 公司所属杨村煤矿 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 30 3,450
2 公司所属杨村煤矿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95 10,925
合 计 125 14,375
1
依据中煤时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咨询报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单价为 115 元
/吨。
具体内容见《关于产能置换指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殷
海、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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