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关于产能置换指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0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能置换指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于产能臵换指标转让的关联交易议案已经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产能臵换指标交易总金额为 14,375 万元,扣除相关
税费后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公司本次退出的产能臵换指标将转让给中煤集团控股及关联
企业使用,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并由第三方出具咨询报告,
定价依据公平、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一、情况概述
1、退出产能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
发20167 号)和公司原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国务院国资委签
订《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目标责任书》,公司
将杨村煤矿列入 2018 年度化解产能计划,化解产能 500 万吨。2018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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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6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将杨村煤矿列入化解
产能矿井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8-023、024 号临时公告)。
2、产能臵换情况
根据《关于实施减量臵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
能源20161602 号)、《关于在建煤矿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有关事项
的通知》(发改电2016561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臵换政策
加快优质产能释放 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
151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臵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
20181042 号)等文件精神,经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
将公司杨村煤矿 500 万吨产能中 125 万吨产能臵换给中煤集团控股企业,
具体如下表。
交易指标 交易金额
序号 指标出让方 指标受让方
(万吨) (万元)
1 公司所属杨村煤矿 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 30 3,450
2 公司所属杨村煤矿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95 10,925
合 计 125 14,375
3、其它情况
本次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受让方为中煤集团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本次产能臵换指标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
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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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未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批并对
外披露的程序,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煤集团
中煤集团持有公司 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市规则》
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 第一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煤集团注册资本为 1,557,111.3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延江,
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独资)。中煤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煤炭出口业务、工程勘
察、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等。
(二)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企业
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回沟煤业”)、中煤陕西榆林
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陕西公司”)为中煤集团直接或间接
控股企业,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
合《上市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
小回沟煤业于 2003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 6,4696.44 万元,注册地
址为太原市清徐县文源路 161 号工会大厦,法定代表人赵建群,为中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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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控股企业。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批发;以自有资
金对煤矿项目投资;煤炭洗选加工;煤矸石、粉煤灰系列产品开发与利用。
2、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煤陕西公司于 2010 年 4 月成立,注册资本 936,906 万元,注册地
址为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 B1 路东,法定代表人姜
殿臣,为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项目、
煤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项目、煤机装备制造项目、建材制造项目、发电项
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及投资;建材、聚丙烯、聚乙烯、硫磺、碳四、
碳五、甲基叔丁基醚、甲醇、乙烯、丙烯、丁烯、氧气、氮气、液氧、液
氮、液氩的生产销售;业务培训服务;住宿服务;分析检测服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受让方共同委托中煤时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时代资产”)编制了《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咨询报告》,以国家宏观政策作
为参考依据,在充分调研河北、湖南、四川、江西、广西、黑龙江、福建、
上海等地煤炭产能指标交易模式、定价方法等实际交易情况基础上,通过
构建最优化模型和收益均衡模型,计算得出产能臵换指标交易理论单价,
并结合目前产能指标交易市场供需形势、发展趋势及最新成交价格,建议
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单价为 115 元/吨。
依据《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咨询报告》,经友好协商,确定产能臵换指
标交易单价为 115 元/吨。据此,公司向中煤陕西公司转让所属杨村煤矿
95 万吨/年产能臵换指标的交易价格为 10,925 万元(含税率 6%的增值税,
下同),公司向小回沟煤业转让所属杨村煤矿 30 万吨/年产能臵换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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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为 3,450 万元(含税率 6%的增值税,下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签署方
公司分别向小回沟煤业、中煤陕西公司转让产能臵换指标,并拟签订
《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协议》。时代资产作为产能臵换指标市场交易事宜的
咨询机构,为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协议的第三方。
(二)转让标的
根据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协议约定的条件与方式,(1)公司将所属杨村
煤矿 30 万吨/年产能臵换指标转让给小回沟煤业; (2) 公司将所属杨村
煤矿 95 万吨/年产能臵换指标转让给中煤陕西公司。
(三)转让价格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1)小回沟煤业将向新集能源支付价款 3,450 万
元。(2)中煤陕西公司将向公司支付价款 10,925 万元。
转让价格参考时代资产出具的《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咨询报告》所建议
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单价后经公平协商确定。
公司同意根据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向小回沟煤
业、中煤陕西公司转让上述标的资产。
(四)协议的生效
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协议自协议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五)价款的支付
根据《产能臵换指标交易协议》,(1)小回沟煤业将在产能臵换指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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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向公司支付价款 3,450 万元。
(2)中煤陕西公司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向公司支付价款 10,925
万元。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
赔偿损失。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转让杨村煤矿产能臵换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符合本公司、中小股东及其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
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
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产能
臵换指标转让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殷海、王雪萍
回避表决,经表决,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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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退出产能是执行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政策的需
要,将退出的产能臵换指标转让给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使用,
符合国家去产能相关政策,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并以第三方出具咨询报告为
依据,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退出产能是执行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
能政策的需要,将退出的产能臵换指标转让给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及其关联
企业使用,符合国家去产能相关政策,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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