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杨村煤矿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关 于对杨村煤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资料,对该议案提出如下审核 意见: 鉴于杨村煤矿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 实施过程中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 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郁向军 于江湧 黄书铭 崔利国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