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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集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

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

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过仔

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

    (一)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及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

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9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精神,在经营管理、

经营业绩、提质增效、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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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2019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制订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

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

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郁向军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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