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新集能源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0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
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陈培、杨伯达、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它 5 名非关联
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
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
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
1
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0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及其
控股企业 2020 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异较大的原因
此项服务为贷款及委托贷
中煤集团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
150,000.00 71,793.00 款,2020 年由于公司现金
提供金融服务
流较充足贷款较计划减少
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 部分设备、物资未到货结
82,387.60 47,671.02
供设备、物资材料供应等服务 算
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
52,289.41 40,730.14 部分工程未施工
供工程建设和劳务等服务
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 2020 年实际煤炭采购量较
90,000.00 84,145.81
炭购销业务 年初计划减少
合计 374,676.01 244,339.97
2020 年度,公司在中煤集团控股企业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存款日均余额 54,740.97 万元,未超过公
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
(三)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 年,公司预计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发生设备、物资配
件采购、煤矿工程建设和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预测
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2021 年度 1-2 月累 上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预计金额 计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大的原因
2
中煤集团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
80,000.00 0 71,793.00
提供贷款及委托贷款服务
中煤集团控股企业与公司发生设 增加购买板集煤矿
49,024.40 1,988.01 47,671.02
备、物资材料供应等服务 复产所需设备费用
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工 增加板集煤矿复产
50,119.45 4,297.21 40,730.14
程建设和劳务等服务 工程劳务及费用
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 受煤炭价格上涨和
142,000.00 30,689.09 84,145.81
炭购销业务 销售量增加影响
合计 321,143.85 36,974.31 244,339.97
2021 年,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煤集团
中煤集团持有公司 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
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 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
中煤集团注册资本为 1,557,111.3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
延江,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独资)。中煤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煤炭
出口业务、工程勘察、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
管理等。
(二)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中煤集团主要控股企业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
3
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
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五建
设有限公司、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宣城发电有限
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及其控股企业均为中煤集团直
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
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 30 亿元,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 6 层。经营范围:
从事以下经银监局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
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2、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81 年成立,注册资本 8.95 亿元,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是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易制毒化学品、
甲苯、其他危险化学品、石脑油、甲醇、四氯化钛、2-甲基丁烷、煤
焦油、氧化钠、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
制品、闭杯闪点≤60℃,氧化钡、氧化钾、二甲醚、邻苯二甲酸二
异丁酯(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04 日);经
4
营煤炭焦油的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合作生产业务;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技术
交流业务;从事经贸部批准的其他业务;维修仪器仪表;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空气污染检测服
务;水污染检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合
同能源管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产
品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
筑材料、电子元器件、矿用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
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所
属全资子公司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3、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于 1988 年 4 月成立,注册资本
86.33 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92 号。经营范
围:煤炭工程行业的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安全技术装备的设计、
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备品配件的生产、经销;进出口业务;与
矿业工程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推广;矿井工程及
装备的技术改造和咨询服务;矿业工程行业配套用的矿用、控制、
通讯电缆的经销;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
5
运活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橡胶
制品、木材、水泥、玻璃、炉料、汽车零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
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矿用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设备租赁;
产品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计算机技术培训(不
得面向全国招生);开发计算机软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告;道路货物运输等。所属子公司包括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张
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抚
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
4、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注册资本 7.8
亿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
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按资质证核准的
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机械、机电设备维修;水暖管道安装;职业技
能培训;劳务派遣;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测量,测绘服务,地
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业务。所属子公司包括中国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
司、中煤第九十二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
等。
5、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0 年,注册资本 11.84 亿元,
注册地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 241 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6
承包境外矿山建筑安装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房地产开发,土木工程、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
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压力管
道工程、钻探冷冻工程、矿井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
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的施工,管道工程
承包等。
6、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于 1990 年成立,注册资本 32.65 亿元,
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 52 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承包境外矿山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
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资格证
核定范围经营);矿山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采掘
施工(按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矿山开采技术、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及
服务等。
7、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现注册地址山
西省朔州朔城区富甲工业园区,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包括:销售原木、坑木、方木、板材、杨木、杄木;煤炭销售;机
电设备、配件、支护设备、配件加工维修;非标准钢结构安装;矿
用运输、提升设备、机电设备、租赁;销售机电化轻、金属材料、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润滑油;技术咨询、服务;道路
运输站(场)经营:搬运、装卸服务;人才中介服务等。
7
8、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现注册地址河
北省邯郸市滏西大街 114 号,注册资本 6,647.73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包括:建筑设计、煤炭行业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工程勘察、测量、
工程造价、咨询、环境评价、工程总承包(甲级)及相关设备材料
销售和修理修配;市政、电力、铁道、公路行业设计、压力管道设
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咨询、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以上范围详按资质证书核准的范
围经营);复印、晒描图、设计文件装订、彩绘图纸等。
9、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原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现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注册资本 93,289 万元。主
要经营范围包括:火力发电;电力供应;机电设备销售;热力生产、销
售;蒸汽销售;煤炭批发;灰渣综合利用;配电、售电等。
10、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现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56 号,注册资本 72,271.8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
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矿山采掘设备、洗选
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
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间设备、物资配件采购及煤矿建设、
8
劳务等服务
公司拟向中煤集团控股企业采购皮带机、液压支架等煤矿专用
设备和电机、链条、油脂、设备配件等物资配件,同时,中煤集团
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煤矿建设工程、信息服务和劳务等服务,2021
年度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 9.914 亿元。
2、中煤集团及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
2021 年,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按协议规定,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中煤财务公司拟
继续向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含委托贷款),预计贷款额度不超过 8
亿元。
3、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
公司拟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2021 年度预计
累计金额不超过 14.2 亿元,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
劳务服务、信息服务等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同时参考市场价格来执行。
按照公司招投标规定,中标企业与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对交易合同
品种、规格、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贷款、委托贷款,贷款利
率和期限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执行。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以下定价原则:
9
(1)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
率公平协商厘定。
(2)贷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贷款收取的利
率公平协商厘定。
(3)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规定
的费率公平协商厘定相应服务的费用标准。
3、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将严格按照
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
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可以使公司以市价获得稳定的设备及服务提
供商。
公司与中煤集团及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委托贷款、金融
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
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可以开拓公司
煤炭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电一体化优势,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
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
10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
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