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新集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九届十四次董
事会,并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对郭占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
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并提名的人选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能够胜任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
3、未发现本次聘任并提名的人选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
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4、同意董事会聘任郭占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
联交易额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1、受国内经济恢复强劲和全社会用电量较快增长影响,煤炭价
1
格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时预测了与
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业务量,合理考虑了煤炭价
格上涨因素,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
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规定。
三、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精神,在经营业绩、
提质增效、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完成了公
司董事会2020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制订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
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
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郁向军
2021年8月26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