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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30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关于选举郭占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                                                   √
          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其中第 1 项议案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公告编号:2021-034 号),第 2 项议案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公告编号:2021-029 号)。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
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18    新集能源         2021/11/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

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11 月 17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11 月 18 日上午 8:30-11:3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 1

号楼 2 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

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12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 1 号楼 2 楼,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编:232001

    电话:0554-8661819

    传真:0554-8661918

    信箱:Liaoqj016@sohu.com

    联系人:廖前进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关于选举郭占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
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
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
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
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
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
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
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
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
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
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

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

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

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

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