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新集能源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 :601918 证券简称 :新集能源 编号:2022-02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
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伯达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
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煤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中煤财务公司金融业务、
内部控制、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持续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张少平、王富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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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表决,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同意兑
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回避表决,其他 7 名董事表决。
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 13.8 万元
人民币/年(税前,个人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兼任公司职务的董事,
按照公司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除上述董事外,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
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单位领取。
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
监事会组织相关活动的差旅费、证券监管部门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中煤新集利辛电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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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电力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以控股子公司中煤新集利
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发电”)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利
辛电厂二期项目,即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
建设输煤、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升压站、引水管线、
灰渣储存等装置。
利辛电厂二期项目预计动态投资控制在 46.20 亿元以内,资本金
比例为 20%,公司按照持有利辛发电股权的比例增加利辛发电注册
资本 5.082 亿元(动态投资总额 46.2 亿*项目资本金比率 20%*持股
比例 55%),出资方式为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采取分批注入方式现
金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中煤新集利辛
电厂二期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按照持有利辛发电股权的比例增加利辛发电注册资本 5.082 亿
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属于公司董事会审
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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