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通过对王志根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 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王志根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3、同意提名王志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黄国良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