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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版传媒: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5-11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2 年 5 月 18 日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 40 号浙版传媒公司大楼 3 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鲍洪俊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1
预计情况的议案
   8.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9.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七、会议听取《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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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2年5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会股东代理人表决时,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共审议16项议案,其中第9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有效,其他均为普通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有效。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请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在会议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5.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有效表决票。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
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
理。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3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
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按时进入指定会场。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统计情况之后到场的股东,可以列席会议,
但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建议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3. 为维护股东大会程序,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提问和发言。
    4.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随意走动和喧哗,不无故退场,听从
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会议秩序和安全。
    5. 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6. 出席会议人员请遵守浙江省、杭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
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




                                   4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
《公司法》《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坚决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已就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出具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5
附件: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传媒”或“公司”)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圆满完成浙版
传媒上市工作,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
六中全会精神。在疫情反复、实体书店低迷等各种困难挑战下,坚持改革发展不
动摇,经营状况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3.95 亿元,同比增长
16.18%,净利润 13.17 亿元,同比增长 14.66%,每股收益 0.63 元,同比增长 10.53%,
圆满实现“十四五”开门红。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出版主业工作
    公司对标“重要窗口”“先行省”“共同富裕示范区”使命担当,挺拔出版主业。
紧紧围绕庆祝建党百年这一主题主线,顺利出版 70 余种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图书
项目,出版了《共同富裕看浙江》等 29 种以浙江“重要窗口”来描绘新时代共同富
裕美好蓝图的图书。《为有牺牲多壮志(第一辑)》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音像
电子网络出版物奖,2 种图书获提名奖。3 种图书获 2020 年度“中国好书”。《红船
启航》等 5 个项目入选中宣部 2021 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6 个项目入选国
家出版基金资助,3 个项目入选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49 个项目入选“十四五”
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比“十三五”同期增长 25.6%。
    深挖以宋韵文化为代表的浙江文化金名片,规划宋韵文化重点出版工程 6 大
子工程 18 个项目。梳理浙江文化根脉,构建浙学、阳明文化、浙东学派等重点
出版项目库,规模达 200 种。“浙江文丛”二期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总规模已完成
800 册。推动出版“走出去”,《之江新语》多语种版翻译出版工程进展顺利,已出



                                      6
版西班牙文、英文、德文等 6 个语种。15 个项目入选中宣部“丝路书香国际出版
工程”,2 种项目入选 2021 年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旗下 6 家出版社入选 2021
年度“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出版 100 强”。
    公司深化建设 30 条专业产品线,集聚头部资源、彰显浙版特色,覆盖了少
儿、社科、文学、艺术、文教、生活六大类别。《漫画百年党史开天辟地》销售
逾 40 万册,少儿图书《没头脑和不高兴(注音版)》销售 94 万册,《升级版动物
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狼王梦》销售 58 万册。社科领域“好望角”书系出版
12 种,累计印量 45.5 万册,获多家媒体重磅推荐。文学领域“诺奖巨擘”产品线集
聚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奥尔加托卡尔丘克、帕特里克怀特等作品。根
据开卷监测数据,2021 年公司在图书零售市场销售实洋占有率为 2.11%,列全国
整体市场第 9 位,上升 1 位。在社科、语言、文学、美术、教辅、少儿等领域细
分市场优势明显,出版效率不断提升。
    公司教材教辅出版业务较快增长,自编教材教辅销售收入 6.47 亿元,同比增
长 30.00%;租型教材教辅销售收入 3.51 亿元,同比增长 19.68%。公司旗下教育
社备战 2023 年国标教材重新选用,进一步提升教材建设能力,有序推进地方教
材送审和教辅评议工作,为稳大盘打好基础。
    (二)提升服务能力,构建线上线下双循环发行体系
    公司整合线上线下、店内店外资源,加快推进线上线下发行连锁体系建设。
发行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92.52 亿元,同比增长 16.82%,其中线上销售收入 26.93
亿元,同比增长 60.44%。旗下两大发行企业浙江新华、博库集团入选国家新闻出
版署《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的 4 家国有发行企业名单,依托
新技术打造专业化的网络运营主体和服务载体。
    浙江新华强化市场能力建设,圆满完成“课前到书”任务。全年教材教辅发行
业务销售收入 34.64 亿元,同比增长 9.96%;职高大中专教材年发行码洋首次突
破 5 亿,增幅超 20%;发行重点党政读物实现销售码洋 3.2 亿元,四史学习读本
全省总发行量 1,107 万册,居全国前列。成功举办春秋两季云馆配,采订码洋 2.94
亿元,再度实现云上新突破;与政采云达成战略合作,74 家连锁店集体上线政采
云平台。



                                     7
    2021 年,博库集团在渠道、营销、用户、产品上持续创新发力,线上销售收
入 22.24 亿元,同比增加 7.13 亿元,增长 47.15%。浙江新华构建线上完整连锁运
营体系,完成线上业务板块渠道布局,线上销售收入超 4 亿元,同比增长 226%。
各出版社深化互联网思维,强化“2C”渠道建设,通过抖音、快手、B 站等新媒体
平台,搭建有效的自营销售体系,创新布局自播带货与达人带货业务。所属 8 家
图书出版社线上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80.87%。其中,文艺社开辟新媒体直播新赛道,
直接互联网用户近 150 万人,超过 10 万粉丝的新媒体账号 3 个,全年线上销售
收入同比增长近 2 倍。
    公司持续推进实体书店文化阵地建设,全省新华书店积极打造“15 分钟品质
文化生活圈”,大力开展小微网点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浙江新华已拥有
直营门店 216 家,各类连锁店 609 家,总营业面积达 53 万平方米。全年新增直
营门店 9 家,新开业面积 2,710 平方米。围绕建党百年、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活
动,开展全民阅读统筹指导、整体策划、品牌打造。相继推出第二届之江好书节、
“阅读春天 4  23 世界读书日”等阅读活动,参与主办浙江书展,协助举办嘉兴、
温州、湖州、衢州等地方书展,积极推广全民阅读,打造书香社会。
    (三)建设线上赛道,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
    公司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制定“实施方案”,着力发展数字出版、知识付费、
在线教育、智慧发行等线上内容生产知识服务新业态。
    打造智版大脑,建设浙版大数据中心,实现编、印、发、供生产经营管理实
时数据和出版资源数字化;打造火把知识严选平台,聚合线上优质内容资源,为
用户提供“新专特精”知识服务内容,已拥有注册用户 144 万。浙江新华“钱塘鸿书”
顺利上线,以小程序、APP 为线上载体,以全省连锁门店为线下依托,以门店线
上化、流量私域化、服务本地化为特色,助力浙江新华线上线下双循环连锁体系
构建。
    在线教育效益初步显现。教育社全力推进数字出版在线教育建设,形成课程
服务、知识付费服务和融合出版服务三大产品板块,变现能力持续提升。2021 年
末,公司转让电子音像社股权给教育社,促进教育产业链加快形成协同效应,打
造浙教云数字教材智慧教育平台,提升教育服务综合竞争力。旗下青云在线公司



                                      8
全年销售收入 7,000 万元,同比增长 70%。“青云端”知识服务产品矩阵总用户数
超 400 万。以初中数学数字教材、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产品、幼儿教材服务平台
等为抓手的基础学科课程服务方案持续完善,其中中小学虚拟实验(VR)教学产
品等销售收入超过 1,200 万元。
    2021 年,公司拥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各类新媒体平台 467 个,其
中用户数超过 10 万的 20 余个,为出版社形象宣传开拓了网络新渠道,实现出版
社的品牌推广和销售带货。启动出版发行印刷 ERP 系统重构项目,强化出版业务
全流程一体化管理,以数字化转型引领企业治理变革。打造 CCBD 中国图书数据
服务中心,优化“芸台购”国内、国际双平台服务,中国医学整形平台完成 APP 的
开发测试。
    (四)实施投资兴业战略,推进产业、投资协同发展
    2021 年 7 月 23 日,浙版传媒在上交所成功上市。募集资金净额 220,650.49
万元,实行专户存放。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规范募集资金的申请、
使用和管理。截至 2021 年末,已置换并使用募集资金 60,986.95 万元,使用资金
进度达到 27.39%,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预期。公司已着手实施优质内容资源储
备募投项目,为精品出版、主题出版和重点出版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加大文化设施投入,浙江数字出版印刷大楼土建完工进入
验收,博库书城文二店升级改造完成立项。博库集团全面建成华东、华北、华中、
华南和西南五大核心仓,满足了博库电商高速增长的仓储与物流配套需求。
    公司积极探索数字技术、元宇宙等相关领域投资,出资 1.5 亿元投资了浙江
春晓数字出版基金,主投新一代数字文化及科技领域优秀企业,增强内生与外延
协同发展的能力。2021 年,公司投资参股的果麦文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
牌上市,浙江学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新一轮融资,聚焦教育信息化业务发展
进入良性轨道。
    (五)营造干事氛围,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建设为重点,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根本动力,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为打造出版新高地提
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2021 年,共 11 人次、1 个集体入选国家级、



                                    9
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和先进集体,入选人数和入选率创历年最高。荣获第五届中国
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 2 名,入选浙江工匠和浙江青年工匠 3 名。目前,公
司有中宣部“四个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韬奋出版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优
秀出版人物奖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 14 人,省级人才称号的 43 人。
    公司搭建以“理论大讲堂”、“出版学院”、“微课堂微分享”三大模块为主体的
课程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对全产业链各类人才进行培训,举办推进上
市工作、信息披露、数字出版和前沿技术等专题培训,围绕选题策划、精品出版、
创新融合等主题组织分享交流。2021 年,共开展各级各类的培训活动 179 场,参
训员工近 9,000 人次。探索“项目+人才”的培养模式,扶持组建新媒体传播、社群
营销等创新业务团队,打造有行业影响力的浙江出版品牌团队。
    (六)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全面强化风险管理
    以上市为契机,公司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前置审议制度,充分发
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2021 年 9 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
换届工作,调整充实董事、经营层人员,加强“三会一层”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
构。结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促进子公司规范经营。
    公司贯彻抗疫政策要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持底线
思维,增强风险意识,聚焦企业经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疫情防控等领域,
完善基础管理源头治理。积极应用数字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出版 ERP 系统一
期完成迭代升级,运行稳定,贯通编辑、印务、发行、财务等业务流程,开发应
用资产房产数字化管理、纸张集中采购等模块,为浙版大数据中心建设奠定管理
数字化基础。
    公司及时将法律法规等外部监管新要求转化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持续完善
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根据新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 2019 年制
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 2 项制度进行
了修订,新制订了《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公司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制度》等 4 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对外信息发布,
完善信息保密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10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科学决策,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 49 项议案,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得到全体董事的全票通过。具体情
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2)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7 项
议案。
    (3)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1 项议案。
    (4)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1 项议案。
    (6)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7 项议案。
    (7)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等 6 项议案。
    (8)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等 3 项议案。
    (二)股东大会情况



                                    11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共
审议通过 22 项议案。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记名
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5 项议案。
    (2)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
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3)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编辑委员会各
召开 1 次专门会议,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专门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专门会议,分别就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首发上市、薪酬考核、出版选题、董事
会换届、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资金理财等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
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
职权范围运作,认真履行了相关监督、审核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高效合规运行。
    (四)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证券监管部
门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并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及时向股东
大会汇报工作,2021 年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均已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会前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



                                   12
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六)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高质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上市后首份季度报告后,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布局、经营管理、公司
治理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回答,问题回复率 100%。进一步增进了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投资
价值。
    此外,公司及时回复投资者来邮、来电及上证e互动平台上提出的问题,尊重
投资者的知情权,展现国有文化企业的责任担当。积极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协调好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
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更新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板块内容,积极宣传公司投资
者保护理念,为投资者查询、了解信息提供方便,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
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2022 年公司经营计划
    2022 年,浙版传媒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
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高的工作总基调,聚焦文化浙江建设,深化变革、
精准发力、加速重塑,着力构筑线上线下原创精品出版、知识服务主赛道长周期
竞争优势。
    (一)突出精品出版,展现“共富”出版新风采
    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
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阐释宣传出版工作。立足浙江实际,
推出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思想深刻的精品出版物。下好主题出版先手棋,讲好
浙江现代化先行和示范区建设的故事。深挖宋韵文化、浙学文化为代表的浙江文
化金名片,做强重点出版。聚焦专业立社、学术立社,继续强化一批具有核心辨
识度的产品线建设,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突出立德树人,夯实教育出版新基石



                                   13
    在“双减”背景下做强教育服务,提供优质优良优选的助学读物,巩固教材教
辅出版发行规模,做优线上学习教育服务。积极推进初中科学和数学、高中信息
技术已有三科国标教材重编修订送审推广工作,推动小学数学、信息技术等国标
教材建设,为 2023 年国标教材重新选用做好基础性准备。开拓新华书店店内学
习空间,打造课后阅读主阵地。丰富研学内容,努力打造“新华书香阅读”服务新
平台。
    (三)突出发行转型,构建文化服务新空间
    大力振兴实体书店。加快“钱塘鸿书”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平台不断升级迭代,
逐步打通自营门店、小连锁等 800 余家门店的线上线下双循环服务体系。实施博
库文二店升级改造,打造城市文化阅读生活广场。打造全民阅读品牌,高质量参
与主办浙江书展,精心组织青少年读书活动。积极参与未来社区建设,依托线上
线下场景化设计打造“数字+”出版。
    (四)突出线上发力,拓展数字出版新赛道
    浙版大数据中心、火把知识严选平台、浙教云数字教材智慧教育平台、“钱塘
鸿书”等重点数字化项目进一步优化成果。理顺电子音像社股权转让后业务融合工
作,加快推进数字教育平台建设。继续以项目孵化、专项扶持、考核引领等方式
强化对垂直应用场景数字化项目的撬动和赋能,努力做精做特、做强做大。通过
资本布局、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强和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公司
的合作。
    (五)突出投资兴业,打造公司发展新引擎
    坚持以科技驱动的新型文化企业为主投方向,完成浙江春晓基金投资,筹划
设立浙江数字出版产业基金二期。积极发挥募投资金功能,加快实施数字化改革
重大项目,启动优质版权资源购买和储备,推进零售门店改造升级。完善图书电
商配套仓储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线上发行业务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进印刷集
团产线技改,打造绿色、环保、低耗、高效的新型印刷企业。
    (六)突出管理提升,形成企业治理新闭环
    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建立管理规范、运营高效、流程清晰的浙版特色治
理体系。完成出版 ERP 项目二期开发,推进发行 ERP 系统实施和智慧出版系统



                                    14
试点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推动各子公司在运营效率、库存控制、营销管理上提
高质量和效率。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
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全面加强依法治企能
力。




                                  15
议案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规范、
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已就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出具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16
附件: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浙版传媒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
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规范、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促
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情况和审议议案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议案 22 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
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浙江出
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审议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
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等 14 项议案。
    2.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17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5.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职尽责,本年度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结合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
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良好,
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定期报告按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编制和
披露,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作,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 2021 年



                                   18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一如既往履职尽责,继续加强落实监
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维护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9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表合并范围及会计政策:

    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 家,其中注销的子公司为 1 家。
2021 年度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 123 家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公司按照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次新租赁准则执行对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因准则变化对资产负债表年
初数的调整不重大。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2021 年 1 月 1 日

其他流动资产                 111,560,885.32           -1,888,127.40      109,672,757.92
使用权资产                                           97,650,426.21        97,650,426.21
长期待摊费用                  80,983,919.79           -5,358,315.32       75,625,604.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250,736.61        24,250,736.61
租赁负债                                             66,153,246.88        66,153,246.88



    二、2021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139,488.02         980,772.53             1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706.77          114,867.77             1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3,795.82           99,391.99             14.4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905.34          231,177.89             -14.83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00,523.57         848,171.70             41.54

总资产                               2,059,991.99        1,613,135.48            27.70


       (二)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1,007,397.42          699,020.47                  44.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85,000.00            22,800.00                 272.81
预付款项                          3,701.11             5,551.26                  -33.33
其他应收款                       11,671.53             7,518.13                  55.25
存货                            335,088.29           307,110.84                   9.11
       流动资产合计            1,541,895.62         1,126,335.79                 36.89
长期股权投资                     25,406.20            10,694.91                 137.55
固定资产                        254,308.28           261,377.94                   -2.70
在建工程                         76,529.37            54,162.62                  41.30
使用权资产                        8,563.03
无形资产                         85,285.13            90,770.92                   -6.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8,096.37           486,799.69                   6.43
         资产合计              2,059,991.99         1,613,135.48                 27.70


       重大变动说明:
       货币资金:主要因本年度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收到募集资金以及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活动带来的货币资金增加。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因本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
       预付款项: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省店集团期末预付货款减少。



                                          21
       其他应收款:主要因本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款及第三方平台待提现货款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因本年度公司新增春晓基金合伙 1.5 亿元投资款。
       在建工程:主要因子公司建造出版印刷大楼新增投入额。
       使用权资产:主要因本年度公司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

       (三)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期末变动比例(%)
应付票据                          14,586.72          4,885.17               198.59
应付账款                         541,484.09        450,914.53                20.09
应付职工薪酬                      45,541.57         44,860.27                 1.52
应交税费                           8,955.34          7,323.74                22.28
其他应付款                        72,026.70        102,092.61               -29.45
        流动负债合计             782,618.33        706,161.48                10.83
长期借款                          32,650.45         21,523.91                51.69
租赁负债                           4,960.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758.79         53,984.24                32.93
          负债合计               854,377.12        760,145.72                12.40

       重大变动说明:
       应付票据:主要因本年度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购买货款增加。
       长期借款:主要因本年度子公司为建造出版印刷大楼新增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主要因本年度公司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
       (四)主要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同比增减(%)

股本                             222,222.22          200,000.00              11.11
资本公积                         499,283.83          300,830.12              65.97
盈余公积                          22,452.00           16,507.64              36.01
未分配利润                       457,216.42          331,454.02              37.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00,523.57         848,171.70              41.54
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5,614.87         852,989.76              41.34



                                         22
    (五)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1,139,488.02      980,772.53              16.18
营业成本                        829,393.80       705,504.43              17.56
销售、管理、研发费用            203,074.44       181,754.24              11.73
财务费用                         -19,705.12       -12,134.96           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6,280.60        -2,391.28           不适用
其他收益                           6,391.96         7,082.07             -9.74
投资收益                           5,741.34         4,113.67             39.57
资产处置收益                       9,316.58         7,732.57             20.48
营业利润                        136,265.48       117,768.05              15.71
利润总额                        136,208.03       118,025.65              1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1,706.77       114,867.77              14.66

    重大变动说明:
    财务费用: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货币资金增加,利息收入相应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本报告期随着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
大,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存货备货增加,坏账损失、存货跌价相应增加。
    投资收益: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收到理财收益相应增加。

    (六)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905.34      231,177.89            -14.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357.84      46,252.2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984.78       -32,024.03          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7,580.10      245,318.25             25.38


    重大变动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导致现
金流流出。



                                   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收到募集资
金带来的现金流流入。

    三、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57                 1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57                 1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4           0.50                  8.0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9            14.30    减少 1.2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1.31            12.37    减少 1.06 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四、审计报告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版传媒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24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 2021 年度的实际经
营情况,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基于对 2022
年基本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编制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一、预算编制基础
    1.本方案是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
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
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2.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材料、劳务成本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三、主要预算数据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8%;
    2、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2%-8%;
    公司上述财务预算数据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
状况,以及本议案中重要假设前提的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不
代表本公司 2022 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5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26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及《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1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浙江出
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27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963,859,979.37 元。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22,222,22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0 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 711,111,111.36 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3.99%。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制定具体调整方案。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28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出
版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日常性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15 亿元,实际发生金
额总计为 10.66 亿元,未超预计额。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相关交易公平、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对2021
年度实际执行情况以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浙版传媒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 2021 年 12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
                                关联人                                 月 31 日实际发
   类别                                                 预计金额
                                                                           生金额
               北京磨铁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 1]          26,000.00         21,928.51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注 2]                    13,000.00         10,409.10
               杭州威博文化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 3]      14,200.00         10,131.97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850.00          6,829.26
               浙江现代教育报刊发行有限公司                 6,700.00          3,979.86
 向关联人      杭州天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800.00          3,613.37
 采购商品
 和接受劳务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注 4]               5,000.00          3,489.05
               杭州印校印务有限公司                         4,000.00          2,741.57
               新华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3,100.00          2,100.00
               杭州招元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2,000.00           911.93
               杭州兴邦电子印务有限公司                     1,500.00           603.28
               浙江新华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500.00            246.17




                                          29
               浙江新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500.00        94.01
               北京读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0.00        54.71
                                小计               93,650.00    67,132.79
               慈溪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10,990.45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11,000.00     8,017.59
               杭州威博文化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3,397.04
               浙江现代教育报刊发行有限公司         5,000.00     3,322.71
               北京磨铁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     2,687.48
               浙江学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2,345.84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829.78
               杭州四为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     1,183.49
               杭州招元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500.00      722.98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383.98
 向关联人      杭州印校印务有限公司                  400.00       196.93
 出售商品
 和提供劳务    中电联合(北京)图书有限公司          200.00       126.31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81.05
               杭州天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66.82
               天台县新华幼儿园                      200.00        25.71
               杭州艺诚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50.00        13.97
               北京读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00          7.90
               杭州兴邦电子印务有限公司               50.00          6.73
               浙江新华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50.00          0.83
               浙江灿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0.00          0.50
               浙江新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50.00          0.37
                                小计               51,000.00    35,408.46

向关联人出租   浙江新华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50.00        15.76
  房屋情况                      小计                  50.00        15.76

向关联人承租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325.14
  房屋情况                      小计                3,000.00     2,325.14

接受关联人委   浙江出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0.00       200.72
  托资产管理                    小计                 300.00       200.72
其他(通过浙版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492.85
集团取得政府
    补助)                     小计                 2,000.00     1,492.85
                        合计                      150,000.00   106,575.72



                                          30
     [注 1] 与北京磨铁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包括与其子公司天津磨
铁图书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合并计算。
     [注 2] 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的交易数据包括与其子公司浙江新世纪电子音
像发行有限公司、浙江教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浙江久远教育软件开发有
限公司的交易数据,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合并计算。
     [注 3] 与杭州威博文化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包括与其子公司杭
州光度能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合并计算。
     [注 4] 与浙江出版联合集团的交易数据包括与其子公司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
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出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
交易数据,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合并计算。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易                                                              上年实际
                         关联人                   预计       业务比                 业务比
   类别                                                                发生金额
                                                  金额       例(%)                例(%)

             北京磨铁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500.00    33.91     21,928.51    32.66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11,450.00    14.65     10,409.10    15.51

             杭州威博文化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500.00    14.72     10,131.97    15.09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400.00    12.03      6,829.26    10.17

             浙江现代教育报刊发行有限公司         4,000.00     5.12      3,979.86     5.93

             杭州天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800.00     6.14      3,613.37     5.38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5.12      3,489.05     5.20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   杭州印校印务有限公司                 3,500.00     4.48      2,741.57     4.08
和接受劳务
             新华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28      2,100.00     3.13

             杭州招元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000.00     1.28        911.93     1.36

             杭州兴邦电子印务有限公司               600.00     0.77        603.28     0.90

             浙江新华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250.00     0.32        246.17     0.37

             浙江新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00.00     0.13         94.01     0.14

             北京读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00     0.06         54.71     0.08

                          小计                   78,150.00   100.00     67,132.79   100.00



                                            31
               慈溪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32.33    10,990.45    31.04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8,900.00    23.98     8,017.59    22.64
               杭州威博文化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     9.43     3,397.04     9.59
               浙江现代教育报刊发行有限公司          3,350.00     9.02     3,322.71     9.38
               北京磨铁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00.00     7.00     2,687.48     7.59
               浙江学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400.00     6.47     2,345.84     6.63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     6.20     1,829.78     5.17
               杭州四为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0.54     1,183.49     3.34
               杭州招元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800.00      2.16      722.98      2.04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350.00      0.94      383.98      1.08
  向关联人     杭州印校印务有限公司                   200.00      0.54      196.93      0.56
  出售商品
和提供劳务     中电联合(北京)图书有限公司           150.00      0.40      126.31      0.36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0.54       81.05      0.23
               杭州天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0.27       66.82      0.19
               天台县新华幼儿园                        40.00      0.11       25.71      0.07
               杭州艺诚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10.00      0.03       13.97      0.04
               北京读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00      0.03         7.90     0.02
               杭州兴邦电子印务有限公司                  7.00     0.02         6.73     0.02
               浙江新华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1.00     0.00         0.83     0.00
               浙江灿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     0.00         0.50     0.00
               浙江新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00     0.00         0.37     0.00
                             小计                  37,120.00    100.00   35,408.46    100.00
 向关联人      浙江新华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25.00    100.00       15.76    100.00
 出租房屋
   情况        小计                                    25.00    100.00       15.76    100.00
 向关联人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   100.00     2,325.14   100.00
 承租房屋
   情况        小计                                 2,500.00    100.00    2,325.14    100.00
接受关联人     浙江出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5.00    100.00      200.72    100.00
  委托资产
    管理       小计                                   205.00    100.00      200.72    100.00
其他(通过浙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00.00     1,492.85   100.00
版集团取得政
府补助)       小计                                  2,000.00   100.00     1,492.85   100.00
                      合计                         120,000.00            106,575.72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照招股说明书披露一致性原则按会计准则纳入的关联方。


                                              32
其中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华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浙江出版集团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联人范畴,此 4 家关联人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2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未达到 3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
绝对值 0.5%以上标准。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
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
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
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
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
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
产生不利影响。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33
议案八: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00 万
色令教材、图书印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度实际,综合论证设备与技术升级、
新型智能化后续建设等因素后,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高设备综合配套能力和
利用率,拟对该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进行调整。调整明细如下:

     新增年产 100 万色令教材、图书印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调整清单
                                                                     单位:万元,人民币

                原计划情况                                      调整后情况
                        数量     项目预计                              数量     项目预计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台/套)   投资总额                             (台/套)   投资总额
数字印前中心             1            300   数字印前中心                1                300
按需印刷数字平台         1          2,500   按需印刷数字平台            1           2,500
四色单张纸胶印机         1            800
                                            双面八色平版胶印机          1           1,500
五色加上光胶印机         1          1,000
                                            商业轮转印刷机              1           3,300
商业轮转印刷机           2          7,500
                                            二手商业轮转印刷机          3           3,000
精装生产联动线           1          1,400   精装生产联动线              1           1,800
高速无线胶订联动线       1          1,100   高速无线胶订联动线          1           1,100
高速骑马订联动线         1            500   高速骑马订联动线            1                500
高速折页机               3            201   高速折页机                  3                201
纸张裁切系统             2            400   纸张裁切系统                2                400
协同生产管理系统         1            200   协同生产管理系统            1                200
物联网配送系统           1            200   物联网配送系统              1                400
                                            其他配套设备(图文
                                            校对系统、双面双色
 /                        /             /                               11               900
                                            机,精装过胶机 1 台,
                                            全自动塑封机等)

       总计               /        16,101        /                       /         16,101




                                            34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新增年产 100 万色令教材、图书印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 部分设备的调整,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亦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调整,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权益。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设备的价格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
未来仍有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35
议案九:

      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党的组织、   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党的组织、
        依法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委书记、副书     依法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
        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
  1
        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
        举或任命产生。                           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
                                                 任命产生。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是股权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2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的;                                   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36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款第(三)项、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3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式进行。                                 方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本公       会会议决议。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本公
4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项、第(六)项情形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且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       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注销。                                   者注销。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
5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任。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37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担赔偿责任。                            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6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
    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    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
    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    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7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计算原则,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计算原则,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提供的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8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象提供的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供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供的担保;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   (七)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上;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38
     (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
     保。                                    上;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    保。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批准除上述      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条款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批准除上述
                                             条款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全体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若有关当事人违
                                             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进行对外担保的,
                                             公司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有关
                                             当事人违反法律和本章程规定,无视风险
                                             擅自担保或怠于行使其职责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当事人
                                             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公司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第四款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      第五十一条 第四款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   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
9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10   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三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第五十三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
11   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合。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册。                                    册。




                                     39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程序。
12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议通过:
13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清算;




                                    40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露。                                    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14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
                                             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删除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15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
     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
     第九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                                  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16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
     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1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偿;                                   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罚,期限未满的;                       施,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
         除上述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上述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二)公司的内部人员(如公司的总经理   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或公司雇员);                         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
     (三)与公司关联人员或公司管理层有利   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益关系的人员;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定的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司解除其职务。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
                                            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
                                            的其他人员;
                                            (七)公司章程规定其他人员;
                                            (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
                                            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
                                            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九十八条 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17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〇七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18
                                            规定执行。



                                     42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19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惩事项;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查总经理的工作;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查总经理的工作;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
     成,其中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数并担任召集人,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成,其中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数并担任召集人,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的运作。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运作。


                                     43
         以上第(一)至(十二)项由《公司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法》规定的董事会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           以上第(一)至(十二)项职权应当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       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
     或者剥夺。                                 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
                                                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款 董事会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款 董事会应当确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20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涉及风险投资按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涉
     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及风险投资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二)公司交易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二)公司交易事项的
     审批权限:4.第一款 公司进行“提供担        审批权限:4.第一款 公司进行“提供担
     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   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
     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       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
     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       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
21
     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上述第(一)     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上述第 1
     项或者第(二)项的规定。已经按照第(一)   项或者第 2 项的规定。已经按照第 1 项或
     项或者第(二)项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       者第 2 项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
     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一百二十八条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
     理人员。                                   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忠实
22
     务和第一百〇一条(四)~(六)条关于       义务和第一百条(四)~(六)条关于勤
     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
     员。                                       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23   人员。                                     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
                                                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发薪水。




                                       44
                                               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
24                                             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
25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26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
                                               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27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发出通知的日期;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应当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
     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      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
     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    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披露中期报告。
28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的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应当聘用取得“从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应当聘用符合《证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29   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45
    因增加或删除条款,《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按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修
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就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公司拟向登记机关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内
容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变更
登记手续。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和《公司章程》)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46
议案十:

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修订的《公司章程》,现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47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修订的
《公司章程》,现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48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49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及修订的《公司章程》,现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50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修订的
《公司章程》,现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51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修订的
《公司章程》,现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部分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52
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及修订的《公司章程》,现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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