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