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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版传媒: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11-05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 40 号浙版传媒公司大楼 3 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鲍洪俊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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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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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2年11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会股东代理人表决时,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有效,本次会议无特别议案。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请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在会议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5.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有效表决票。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
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
理。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


                                    3
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按时进入指定会场。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统计情况之后到场的股东,可以列席会议,
但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建议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3.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随意走动和喧哗,不无故退场,听从大
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会议秩序和安全。
   4.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5.出席会议人员请遵守浙江省、杭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
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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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有企业监管要求,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
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服务年限已满,
为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依照公开招标结果,公司拟
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事务所合伙人(股东)88 人,注册会计师 5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7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100,33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1,061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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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
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事上市公司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在本所执业
                               师     审计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阳光照明、博迁新
  项目合伙人      李虹      2003年   2002年    2003年7月    2022年   材、广博股份、通
                                                                     策医疗等

                                                                     广博股份、通策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一鸣    2016年   2014年   2016年12月    2022年
                                                                     疗

                                                                     复核上市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许菊萍    2002年   2000年    2002年5月    2022年
                                                                     14家


    2.上述人员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
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282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52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上年度审计费用为 29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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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事务所。天健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
务,2021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监管要求,公司聘用天健事务所服务年限已满,为更好地保证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依照公司公开招标结果,拟改聘中汇事务
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事
务所对此无异议。由于本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意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汇事务所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国有企业监管要求,公司聘用天健事务所服务年限已
满,为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依照公开招标结果,公
司拟改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中汇事
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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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要求,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中汇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执业资质、专
业能力和独立性,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的要求,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
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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