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版传媒: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0  

                        公司代码:601921                                                      公司简称:浙版传媒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级、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浙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博库数字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浙
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浙江文艺出版
社有限公司、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浙江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浙江摄影出版社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9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9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含存货管理)、销
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费用管理、编务管理、印务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目标达成风险、人力资源规划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工程项目
管理风险、采购风险、出版业务管理风险、图书发行营销风险、财务报告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0.25%且
年度财务报表的      营业收入总额:≥0.5%或                               营业收入总额:<0.25%
                                             < 0.5% 或 利 润 总 额 :
潜在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5%                                       或利润总额:<2.5%
                                             ≥2.5%且<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一个
                    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重大缺陷            理人员舞弊;(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
                    在重大错误,而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4)公司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和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公司财务报告监督人员
                    关注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依照公
                    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
重要缺陷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0.25%且
直接财产损失金      营业收入总额:≥0.5%或                               营业收入总额:<0.25%或
                                             < 0.5% 或 利 润 总 额 :
额                  利润总额:≥5%                                       利润总额:<2.5%
                                             ≥2.5%且<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以外的经营管理
                  控制目标实现的一个或多个重大控制缺陷的组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造成严重阻碍,战略规划中的指标几乎全部不能完成;(2)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被处以罚款或罚金,且被限令行业退出、
重大缺陷
                  吊销营业执照等;(3)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或应诉不当,导致公司经济利
                  益受到极为严重的影响,或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4)公司被媒体频频曝光重大
                  负面新闻,声誉受到严重影响,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5)发生无法弥补的灾
                  难性环境损害;(6)未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管控措施无法有效推行。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公司财务报告监督人员
                  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公司战略目
                  标的实现造成严重阻碍,战略规划中的关键指标难以完成;(2)违反法律法规和受
                  到监管机构的调查,被处于罚款或罚金,且被责令停业整顿等;(3)重大诉讼(仲
重要缺陷
                  裁)案件的起诉或应诉不当,导致公司经济利益受到严重的影响,或对公司持续经
                  营造成严重影响;(4)公司负面新闻在全国媒体刊载,声誉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并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消除;(5)对环境造成中等影响;(6)监督检查机制无法发挥
                  作用,且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得到改善,对管控措施的有效推行造成严重阻碍。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推进整改落实。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推进整改落实。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且持续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2023 年公司将
继续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数字化、信息化系统管理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员内
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制度执行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鲍洪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