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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视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5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年薪的独
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领
导班子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部分长
期挂账应付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合计
4,873,695元,全部转入2019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
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73,695元。
本次应付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
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应
付账款及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事项。


    独立董事: 刘衍珩 许正良 吴国萍 王文生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