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2 年
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文生,男,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执业律师,博士学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历任辽源市检
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院长等职
务,现任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 年 9 月
至今担任吉视传媒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吴国萍,女,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历任东北师
范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东北师范大学教
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等职务,现任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吉视传
媒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董汝幸,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正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吉林财贸学院会计系本科
毕业,学士学位,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研究
生学历。历任吉林省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吉林省审计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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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业审计处、工业交通审计处、政法审计处、经济责任审
计处处长、总审计师(正处级)。现任长春财经学院特殊引
进教授,长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吉林省浙江商会
高级财务顾问。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吉视传媒独立董事,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毛志宏,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吉视传媒独
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
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
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
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
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
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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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王文生 5 0 5 0 0 否
吴国萍 5 0 5 0 0 否
董汝幸 5 0 5 0 0 否
毛志宏 5 0 5 0 0 否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
制订的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
专门委员会工作。我们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
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况。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 3 次) (共召开 1 次) (共召开 1 次) (共召开 1 次)
董事
应出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王文生 —— —— 1 1 —— —— 1 1
吴国萍 3 3 1 1 —— —— —— ——
董汝幸 3 3 —— —— —— —— —— ——
毛志宏 —— —— —— —— 1 1 1 1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参会期间我们积极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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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考察,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
况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
良好的沟通,为我们现场考察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使我们能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我们做出独立判断、规范履
职提供了保障。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
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
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
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各
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互惠
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
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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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公司聘任程树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
务的要求。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发布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我们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
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
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 年,我们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
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
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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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拟不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承诺事项。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
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
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内控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控
自我评价报告,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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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
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
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充
分利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
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2023年,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我们将继续加强新规学
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
客观、审慎的判断原则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
和经营业绩做出努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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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文生 吴国萍 董汝幸 毛志宏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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