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 项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非 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 具体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含当日,下同)至发行日(指本次发行项下的新增 股份分别登记至各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 名下之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 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 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30%,即不超过 153,396,00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 取整的原则处理。 在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含当日)至发行日(含当日) 期间,公司如因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发行数量有最新的监管要求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数量 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 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 自发行日(含当日)至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届满之日(含当日)止,发行对象 取得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28,97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1 东贝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 7,200.00 7,200.00 年产 100 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 15,781.92 15,780.00 2 机项目 年产 400 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 11,810.00 11,810.00 3 产线扩建项目 年产 660 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 11,550.00 11,000.00 4 机项目 5 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 51,743.00 44,49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8,690.00 38,690.00 合计 136,774.92 128,97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 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其届 时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 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 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2 号)核准,公司发行 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过程中并没有募集货币资金,上市至今也没有 通过配股、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无 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 证公字[201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未来三 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制定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相 关主体出具《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 诺函》,对前述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相应承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发行 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 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 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 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数额以及 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二) 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 行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向等)作 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三)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 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中 介机构聘用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公 告、承诺函等; (四) 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补充递交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 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办理相关信息披露等事宜; (五) 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验资手续; (六) 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七)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八)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 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九)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 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 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 有关授权的前提下,将该等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行使; (十一) 本议案所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预测, 结合公司目前已有的授信额度,公司拟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黄石农村商业银行东方支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下陆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 4、向汉口银行黄石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非流动 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 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 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确认相关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 押、质押、提供保证、反担保等方式)、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等事项,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 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 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按担保金额的 1%收取担 保费用,具体如下: (一) 为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 32,500 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 交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14,000 万元,中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3,500 万元,浦发银行 芜湖开发区支行 5,000 万元,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5,000 万元,工行芜湖开 发区支行 5,000 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8,412.46 万元,净资产 72,989.66 万元,总负债 85,422.81 万元,资产负债 率 53.92%,2019 年 1-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8,743.30 万元,实现净利润 4,517.34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65,598.97 万元,净资产 76,336.49 万元,总负债 89,262.48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90%,2020 年 1-9 月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3,071.6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46.83 万元(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为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 15,225 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1,500 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 3,000 万元,农行黄石石灰窑支行 4,725 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3,000 万元,汉口银行黄石分行 3,000 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3,281.4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 资产 70,165.04 万元,净资产 19,708.55 万元,总负债 50,456.49 万元,资产负 债率 71.91%,2019 年 1-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3,173.46 万元,实现净利润 3,426.95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78,976.21 万元,净资产 21,836.68 万元,总负债 57,139.53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35%,2020 年 1-9 月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46,150.32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28.13 万元(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三) 为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 13,5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江苏银行经济开发区科技支行 5,000 万元,交通银行宿迁分行 3,500 万元,浦 发银行宿迁分行 3,000 万元,工商银行新区支行 2,000 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 产 72,930.12 万元,净资产 16,608.52 万元,总负债 56,321.60 万元,资产负债 率 77.23%,2019 年 1-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1,394.49 万元,实现净利润 -0.07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74,824.48 万元,净资产 18,221.03 万元,总负债 56,603.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75.65%,2020 年 1-9 月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102,568.69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12.51 万元(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四) 为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 9,100 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1,000 万,湖北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方支行 2,100 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江汉支行 3,000 万 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 3,000 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5,055.4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 资产 23,014.95 万元,净资产 4,943.68 万元,总负债 18,071.27 万元,资产负 债率 78.52%,2019 年 1-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5,657.0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59.32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9,835.81 万元,净资产 5,286.60 万元,总负债 24,549.21 万元,资产负债率 82.28%,2020 年 1-9 月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18,256.21 万元,实现净利润:227.47 万元(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五) 为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 12,600 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7,000 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3,6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00 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5,513.19 万元,净资产 13,397.98 万元,总负债 42,115.21 万元,资产负债率 75.87%,2019 年 1-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3,078.41 万元,实现净利润 1,579.67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72,009.95 万元,净资产 15,208 万元,总负债 56,801.95 万元,资产负债率 78.88%,2020 年 1-9 月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46,155.78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10.02 万元(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六) 为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黄石东贝压缩机 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 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黄石分行 5,000 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5,000 万元,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10,000 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5,178.99 万元,净资产 1,011.01 万元,总负债 4,167.98 万元,资产负债率 80.48%, 2020 年 1-9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724.58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01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 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和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 同,以及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 事会融资决议和担保决议。总授信额度内,结合各银行融资成本及实际情况,授 权董事长在上述总的额度内对各银行的授信份额作适当调整、对担保事项进行审 定,对新增银行进行审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等相关工作的总体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