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贝集团: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16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
的原则,及时了解、关注公司一年来的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
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颖斐女士,1978 年 2 月出生,武汉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赴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做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
计系副主任、 MPAcc(会计硕士)项目主任,担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晔彪先生,1971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
导师,历任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涉外管理系财务会
计教研室主任、涉外管理系副主任、涉外管理学部副部长,现任湖北师范大学经
济与法学院财会系系主任,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石璋铭先生,1977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副教授,现任湖北理
工学院经管学院副教授,兼任黄石市离岸科创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年度,我们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刘颖斐         6           6         0       0           否                4

徐晔彪         6           6         0       0           否                4

石璋铭         6           6         0       0           否                4


    (二)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除战略决策委员会外,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2020 年度,我们作
为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加各专
业委员会专项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
性。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积极沟通,使我们能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性判断的资料,公司也主动向
我们报告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之前,公司充分准备会
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和通知,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
了我们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运作情况,充分发挥各
自的专业优势,参与讨论议案内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分别作了回避
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及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公司严格按照规范文件的要
求履行对外担保审批决策程序,能有效地控制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为明确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对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完
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制订了《湖北东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依据、分红比例的合理性和决策程序进行了
审查,认为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自 2020 年 12 月上市以来,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公司股东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股份减持、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够积极、合规地履行
以往作出的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
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
决均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公司董事
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针对公司相关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
专业意见,确保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可行性,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通过各种方式查阅了解、分析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
研究和审议,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并提出合理意见,切实拥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继续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颖斐 徐晔彪 石璋铭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