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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贝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2-0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贝集团”)2021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东贝集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
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940 号)核准,东
贝集团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3,396,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人民币 128,970.00 万元(含本数)。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东贝集团尚未完成发
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28,97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金额
  1      东贝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                         7,200.00       7,200.00
  2      年产 100 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         15,781.92      15,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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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年产 400 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11,810.00    11,810.00
  4     年产 660 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机项目          11,550.00    11,000.00
  5     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                         51,743.00    44,49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8,690.00    38,690.00
                        合计                          136,774.92   128,970.0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
公司拟将其实施地点由“大冶经济开发区罗桥工业园港湖路 6 号”变更为“大冶市
攀宇工业园八号路以东、七号路以西、十七号路以南 A 地块”(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由于原有规划地块已难以满足公司铸造业务发展需求,且公司已获得湖北省发
改委关于公司 25 万吨精密材料制造项目能耗批复,公司已在大冶攀宇工业园新建
精密铸造产业园,后续在该产业园中集中布局铸造产能。为优化公司铸造产能产业
园布局,完善生产体系,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实施规划以
及业务发展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
更至此地块。本次实施地点调整后,公司将统一布局新增铸造产能,集中优势研发
与制造铸件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系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实施
规划、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铸造产能产业园布局的需要,有利于
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以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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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大冶经济开发区罗桥工业园港湖路 6 号”变更为“大冶市攀宇工业园八号路以东、
七号路以西、十七号路以南 A 地块”(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审议程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会改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
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东贝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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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   雨               苏华椿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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