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
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
结合,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
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
到考核效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系基
于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实施规划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
规定,不会改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