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贝集团”)2021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东贝集团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29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8,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73,584.9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76,726,415.09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0007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28,97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东贝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 7,200.00 7,200.00 2 年产 100 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 15,781.92 15,780.00 3 年产 400 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11,810.00 11,810.00 4 年产 660 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机项目 11,550.00 11,000.00 5 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 51,743.00 44,49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8,690.00 38,690.00 合计 136,774.92 128,970.00 根据《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公司实际发行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 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调整前) 金额(调整后) 1 东贝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 7,200.00 7,200.00 - 年产 100 万台大规格商用 2 15,781.92 15,780.00 6,500.00 制冷压缩机项目 年产 400 万台高柔性智能 3 11,810.00 11,810.00 4,500.00 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4 年产 660 万台高效环保节 11,550.00 11,000.00 2,500.00 2 能变频电机项目 5 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 51,743.00 44,490.00 27,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8,690.00 38,690.00 17,172.64 合计 136,774.92 128,970.00 57,672.64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湖北东 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 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486 号)。 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 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共 21,280.68 万元,本次拟置换 21,280.68 万元。 (一)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21,190.6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100 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 5,027.46 5,027.46 2 年产 400 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4,034.93 4,034.93 3 年产 660 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机项目 2,436.72 2,436.72 4 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 9,691.57 9,691.57 合计 21,190.68 21,190.68 (二)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情况 3 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本次拟置换 90.00 万元,具体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 含税金额 中介机构费用 90.00 5.40 95.40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公司募集 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 4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486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专 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止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