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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钼股份:金钼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10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拟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与修订后比照表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以下简      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
第十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钼矿产品、钼冶炼        第十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钼矿产品、钼冶炼系
系列及其环保产品、钼化学系列产品、钼金属加       列及其环保产品、钼化学系列产品、钼金属加工系
工系列产品、硫矿产品、其他金属产品(许可项       列产品、硫矿产品、其他金属产品(许可项目除外)
目除外)的生产、销售;对外投资(限自有资金);   的生产、销售;对外投资(限自有资金);电力业
电力业务;工业硫酸的生产;化工产品(危险、       务;工业硫酸的生产;化工产品(危险、易制毒、
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外)和非金属矿产品的销       监控化学品除外)和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自营和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
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       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
路普通货物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大型货车整       输;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整车
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       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
和专项维修);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煤炭等       项维修);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煤炭的装卸、
普通货物的装卸、仓储。                           仓储;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检验检测服
                                                 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产资源(非煤
                                                 矿山)开采、选矿;金属矿石销售。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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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股份:                                       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票的公司债券;
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公司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议决议。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八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第二十八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列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住所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                     所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
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便于股东参加。发出股东大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
视为出席。                                       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在现场会议召开
                                                 日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公司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不得超过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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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的 1/2。
总数的 1/2。                                   公司暂不设职工董事。
公司暂不设职工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
设立战略发展、审计、提名与薪酬专门委员会每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
个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每个委员会由
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专业人士。                                     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方式为:传真、电报、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    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
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以前发出。情况紧急需尽快   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以前发出。情况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     紧急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
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上作出说明。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内容
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事由及议题;                             (三)拟审议的事项;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
                                               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涉及重大事项
                                               决策,附党委意见);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的要求;
                                               (七)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
                                               (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
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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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   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
                                              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任公司的总经理。                              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六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一百六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内容
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事由及议题;                            (二)拟审议的事项;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
                                              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
                                              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说明。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陕西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文版章程为准。                                章程为准。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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